11月25日消息,国家
发改委、
交通部、
商务部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航局、国家邮政局及国家标准委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。
意见表示,建立健全物流业信用体系,可以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,营造公平竞争、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;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现代物 流市场体系,发挥市场在物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,促进物流业加快转型升级;对于降低社会物流成本,提高物流效率,提升经济运行的 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为此,意见提出了,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、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共享、积极推动信用记录应用、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、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十余项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