障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着力解决公路货物运输市场供需矛盾和货物运输成本高、效率低的问题,更好地服务绿色农畜产品、煤炭、钢材等重要物资和重点项目原材料、装备设备的生产和销售,拉动自治区经济增长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财政厅特发此通知。
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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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收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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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落实甩挂运输车辆减收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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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重要物资运输减收通行费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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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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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取消我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工作,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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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综合运输协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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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货运物流信息化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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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措施落实要求。
本通知涉及的通行费优惠政策试行期2年,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。试行期结束后,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。